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新会区固废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掺烧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新会区固废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掺烧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ds9nxrBEK9ShmiMEPpmpg?pwd=trjw 提取码:trjw 纸质报告联系建设单位索取:江门新会康恒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南门大桥旁江门新会康恒环保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单位组织为主。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包括对项目附近现状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环境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本次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相应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若您对项目环评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次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以书面形式反馈,并须署个人真实姓名,或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建设单位或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新会康恒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伟伟 联系电话:13811801260 邮箱:guoww@shsus.com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南门大桥旁江门新会康恒环保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第二次信息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间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门新会康恒环保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